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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公证处(原长沙市公证处)于1956年成立,1959年因历史原因被撤销,1980年恢复重建并隶属于长沙市司法局。2010年,长沙市公证处更名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公证处。2015年,由全额事业单位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法人,实行自收自支,依法纳税。 长沙公证处有一支高学历、高素质、业务水平过硬的队伍。该处现有公证人员62人,平均年龄33岁,其中执业公证员30人。全处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43人,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15人,并配备有英语、法语翻译。主任佘信群曾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“全国十佳公证员”光荣称号,主任助理肖巨为第七届“全国优秀公证员”,副主任王凌瑾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“青年岗位能手”,公证员王燕为长沙市十佳法律服务标兵,公证员许杰为长沙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服务标兵、长沙市“青年岗位能手”。 长沙公证处致力于创建一流的办证设备与服务,其在全省率先使用公证信息管理系统、排队叫号系统、微信办证,实现信息化、智能化办公;365天不间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贴心的公证法律服务;同时,独立的接待受理大厅、独立遗嘱室、优待室、保全证据室、母婴室等一应俱全。2017年,长沙公证处成为全省唯一一家由司法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版权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授牌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,并与多家律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2018年,“放管服”改革开通24项“立等可取”涉外公证。2019年,成立全省首家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辅助中心,并开展产权代办、认证代办等延伸服务;推出全省首个区块链+公证的保全证据平台—“公证保”APP。 恢复重建近四十年,长沙公证处取得了一系列荣誉,如部级“文明公证处”、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巾帼文明岗”、省级“文明示范窗口单位”、省级“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”、省级“公证质量先进单位”、省市级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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